日前,在各大银行股东纷纷出手增持拯救低迷股价的时候,农商行“一哥”重庆农商行却来了一波反向操作。9月20日,渝农商行出现了一笔4696.96万元的大宗交易,占当日总成交额的17.68%,成交价3.58元,较市场收盘价3.97元折价9.82%。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21日,重庆农商行的市盈率只有3.24,在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一,在股价已经够便宜的情况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该位股东着急折价出售呢?
从经营成色来看,今年上半年,渝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48.66亿元,同比下降3.03%;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69.86亿元,同比增长9.52%。净利润增长的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渝农商行减值损失18.45亿元,同比减少17.74亿元,降幅49.02%。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6.61亿元。这也就意味着,渝农商行常规业务产生的收益实际上有所下滑。
具体来看,上半年渝农商行利息净收入120.44亿元,同比减少5.84%;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46.91亿元,同比减少2.27亿元,降幅1.52%;金融投资利息收入85.67亿元,同比减少2.25亿元,降幅2.5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4.07亿元,同比减少0.09亿元,降幅2.16%;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15.29亿元,同比减少3.22亿元,降幅17.42%。
内控管理方面,2022年11月,重庆农商行因涉及超需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指标虚假、“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9项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罚款1285万元。但重庆农商行对此并未吃一堑长一智。今年4月,重庆农商行酉阳支行又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向关联公司、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信贷资金被挪用被中国银保监会黔江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0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农商行在信贷资金被挪用方面的失控曾引发一起抗诉争议。据媒体报道,该事件始发于2016年1月,骆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石鱼分理处申请一年期住房装修贷款100万元,并找来周某某等四人作为抵押担保人,共同签署了《个人贷款合同》。后骆某未能偿还该笔贷款,农商行于2019年3月将借款人、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铜梁法院,铜梁法院于2019年4月18日判令担保人周某某等四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生效执行期间,周某某等人了解到骆某改变了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了其承包的建筑施工项目,于是向银监会反映该违规情况,重庆银保监局最终回应称:该贷款没有用于住房装修,存在贷款合同制作与审查不尽职的问题。于是,周某某等人向重庆一中院申请再审,然而一中院2021年6月16日作出的(2021)渝01民申177号驳回再审申请《民事裁定》。而后周某某等人于2021年7月1日向铜梁检察院就该案提出抗诉申请。铜梁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于2022年10月11日就此案依法向铜梁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渝铜检民监[2022]4号《再审检查建议》,但最终铜梁法院于2023年1月9日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不予再审”的《回复》。据悉,周某某等案件当事人对该结果并不满意,表示会进一步向上级司法机构进行申诉。
除了合规问题难解,重庆农商行的领导干部纪律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近日,重庆市委第五巡视组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表示该行存在4大问题,在意识层面和经营层面之外,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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